泰州市尚属首次
两万多鳊鱼、鲢鱼鱼苗跃入长江
当下正逢禁渔期,是鱼儿繁殖、生长的最佳时机。国家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禁渔期。
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了一次以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为主题的“追鱼”系列行动。
举行渔业资源行政执法司法恢复基地揭牌仪式
、泰兴、高港和海陵等市区设立了4个行政执法司法恢复基地,旨在发展和保护渔业资源,用于行政和司法案件中的违法人员补偿和恢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4月27日上午,在靖江渔政码头举行了靖江市“渔业资源行政执法司法恢复基地”揭牌活动。部分近期非法捕捞违法人员购置了价值1万多元鲤鱼、鲢鱼、鳙鱼鱼苗25000余尾进行了现场放流。
法庭巡回审理
在靖江渔业公司广场设立了巡回法庭,对渔政部门移送司法追责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童飞、顾发才两个案件进行现场审理,当庭宣判。
被告人顾某,在长江禁渔期期间与靖江市东兴镇四圩港闸南侧与长江相连水域放置“地笼网”非法捕得鳗鱼、螃蟹等水产品2.1千克价值人民币80元,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童某,因在长江禁渔期,携带电瓶、逆变器、抄网等电捕鱼工具至靖江市苏恒海工拆船厂西侧长江流域捕得鲫鱼4条价值人民币52元而获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举行护渔队授旗仪式
市渔政支队在靖江挑选了由靖江渔业公司经理、渔民和村民30余人组成的一支“追鱼”护渔队。巡回法庭审理间隙,为靖江“追鱼”护渔队举行授旗仪式。
发布渔业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
4月27日,、、泰州电视台等7家新闻媒体记者和渔政员、法官参加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泰州沿江渔业资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布了十件近年查处的行政和司法非法捕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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