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喝上一杯凉丝丝的鲜榨果汁,可以说很惬意了。
可最近,杭州某果品批发市场的一名营业员小陈(化名)向媒体爆料:腐烂水果正流入茶楼、酒店和冷饮店!
写明“不可食用”的烂水果
还是流入了市场
小陈告诉记者:“我们果品集团公司,将很多应该自行销毁的水果,推向市场,还强行要我们签字。”
比如这张成交单,注明出售芦柑三百件,件在这里就是箱的意思。一共300箱芦柑,每箱10块钱,成交金额3000块。
小陈说,这笔交易是5月16日上午八点半左右成交的,上面有手写一行字注明:处理,不可食用。还有一个签名,小陈说是他所在的营业组长的签名。
小陈说,像这样腐烂发霉的水果,每天都有三四百箱是这样处理的。“低于市场价格开票开出去,因为我们领导要赚这个税点。”
那么烂掉的水果去了哪呢?
小陈表示:“有人会买,特别是有些榨汁的,还有冷饮店,一些茶楼、酒店会用到,他们晚餐后的水果拼盘会用到。”
组长告诉小陈:
你就按流程做,有事他们会说
小陈说,他是批发市场营业员,工作就是坐在磅秤前给经营户每一笔交易开成交单,每一笔交易市场都要按比例抽成,每一张成交单上,都要营业员签字。
正是这个签字让小陈很烦恼,他觉得单子上有自己名字,烂水果流入市场,他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在记者陪伴下,小陈当场给果品批发市场的一名负责人打了电话。
但负责人说:“你不要跟我弄得,这个怕来怕去,你把单子写了,没签字,外面怎么知道?”
组长告诉小陈:“反正你就按流程做,如果有通知,他们会说的,你签自己名字再说,有事他们会承担。”
小陈提供视频证据:
四箱坏掉的哈密瓜卖了60块钱
明明是坏了的水果,却要小陈签字出货,小陈觉得自己做的是犯法的事,所以找记者爆料。记者带着小陈一起赶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小陈提供了部分视频证据。
小陈提供了部分手机拍摄的视频,其中一段是他坐在磅秤前,往电脑里输入单号时,跟市场经营户的对话:
小陈:“那个破瓜就是KTV拿去榨汁的,是吧?”
果品批发户:“切片”
小陈:“切片吃?他说榨汁。价格呢?”
果品批发户:“一共要六十块钱。”
小陈:“几箱大概?”
果品批发户:“四箱。”
小陈说,这笔交易,四箱坏掉的哈密瓜,经营户卖了六十块钱。
还有一段视频,是小陈和一位经营户的对话:
小陈:“这些水果都烂的,你看一下。”
经营户:“它就是头有点烂了。”
小陈:“里面都已经烂了,但问题是,如果我把这批水果,卖出去的话,我们单位要负责任的。”
经营户:“人家来,叫我便宜点,我不给他便宜处理,难道扔掉吗?你不管苹果,不管芒果什么的,人家软的都卖掉了,商场都要便宜处理。”
小陈:“对呀,我们市场以前没做好。”
经营户:“那也不是光我们一家。”
小陈良心不安要辞职
小陈已经手写了一份辞职报告,大概内容是因为良心上的问题,不想干了,要辞职:“我不能昧着良心。”
负责人接受小陈辞职,但对于小陈说“不能昧良心”这一点,会保留意见:腐烂水果的确是不允许销售的,“但水果是按批发的,按整箱来的,里面它有一个残余价值。”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批发市场只是一个交易平台,宗旨就是促成双方的交易。
“比如说你卖水果时,有腐烂情况,我有这个需要,我说我要去喂鸟,那你能保证,我一定是去喂鸟吗?这个东西,作为我市场,我能保证吗?我在这个单子上面,写了不可食用。”
意思是,经营户要卖,顾客要买,他们也无权干涉,但在成交单上注明不可食用,就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
随后,杭州市场监管所王副所长带着执法人员赶到市场,表示会先对水果市场做一番调查,避免不可食用的水果流入市场,被老百姓吃到。
怒!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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