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破坏谁修护 非法捕鱼者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4月18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和太山村村民的共同见证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雷某和林某等2人出资4500元,购买了鱼苗投放到太山村罗峰溪支流水域,以弥补自己之前非法捕捞行为给当地河段渔业生态带来的损害。
增殖放流现场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将150斤2000多尾的黄金鲫鱼苗和100斤4000多尾的光鱼苗投放到小溪中,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
(同期声 县渔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黄长水:这次太山增殖放流主要是针对去年两起电鱼事件,当事人自愿补偿生态修复,这种增殖放流方式也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以后将持续下去。)
据介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人不仅需要负刑事责任,更需要恢复生态,对破坏的渔业资源进行修复补偿。从而在案件办理中,一改以往只罚款的处罚方式,“罚”二人购买鱼苗对太山畲族村水域进行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作为行政处罚方式之一,有助于维护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这种方式我们将大力支持。)
杨宗健 刘珍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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