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监督非法“电打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将1.5万尾鱼苗投入河中,为自己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补过”。
今年5月3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禁渔期使用“电打鱼”的方式在平昌县白衣古镇下游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立案后,、县水产渔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案情,并告知张某,如能积极采取修复生态措施,。张某知错即改,出资一万元主动购买1.5万尾鱼苗投放大河,以修复水环境,为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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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平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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