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日,靖江人童某在长江非法电捕捞4条鲫鱼,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天上午,,被判罚金1000元的同时,并自购鱼苗到长江放流。
今天上午,,公开巡回审理了这起典型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诉机关高新区人民指控,被告人童某自称因为孩子生病,他想在长江里弄点鱼来熬汤,给孩子补身体。一个小时内,在长江流域靖江段,童某用电捕鱼器总共捕了4条长江鲫鱼。经鉴定,四条鲫鱼价值人民币52元。被告人童某现场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且向法庭表示要为生态作点贡献,对此,法官现场进行了宣判。
审判长 李剑锋:被告人童飞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1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锂电池一只、逆变器一台、捞网两只、拎桶一只,依法予以没收。
判决结束后,被告人童某在法官以及渔政执法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事发的长江流域靖江段放流鱼苗,弥补对生态造成的危害。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被告人童某自掏腰包,总共购买了1万余尾鱼苗到长江放生,以此弥补自己非法电捕鱼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
首播
新闻综合频道21:20
重播
新闻综合频道7:30 12:15
栏目热线电话
0523-86891111
友情链接